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第二批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0〕110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示范企業推薦遵循屬地管理和企業自愿申報原則。請各市工信局按照工信部《通知》中規定的示范內容、推薦要求等組織本轄區相關企業申報,并對申報企業進行初審。
二、各市要加強對申報企業條件符合性審查,不得推薦近三年內發生較大及以上重大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完成整改,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及在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綠色發展項目申報、相關試點示范創建等工作中有不良記錄的企業。
三、請于2020年6月20號前將推薦文件、《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第二批)推薦匯總表》(附件1)及企業填報的《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申報書》(附件2)等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同時報電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第二批)推薦匯總表(略)
2.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申報書(略)
3.申報材料有關要求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0年6月1日
附件3
申報材料有關要求
1、申報材料采用A4紙雙面打印(不接受單面打印材料),封面為彩色軟頁(不接受硬面的),材料起墻處要有申報單位名稱標識。材料要編寫目錄和頁碼,按順序膠印裝訂成冊。
2、申報材料復印紙張要清潔,字跡要清晰,不清楚或無法辨認的視為無效材料(視為沒有提供)。所有掃描件或者復印件應等比例掃描或復印。
3、在報紙質材料的同時,同時報電子版文件,電子版材料須是一個完整的PDF文件,內容及順序要跟紙質材料完全一致。